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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:蜜桃成熟时(九)
 赵志没睡的十分停当,就被菜芽给叫了起来。这是昨晚赵志吩咐菜芽的,赵志还有别的事要做,不能在这里给耽误了。

 天色刚刚蒙蒙亮,赵志就拖着发软的身子离开了别院,从屋后的空地上穿过的时候,赵志发现,那片空地上的辣椒已经开花了,而那翠绿的西红柿苗上,也已经有了绿白的小圆果子,着朝,一副生机盎然的样子。

 赵志回了“新龙门客栈”推开哥舒云的房门,却发现已经人去房空。

 桌子上十分老土的摆放着一张纸笺,赵志打开书柬:“我走了,趁你不再的时候走,想来要容易的多。而我写这些的时候,你相比是在别的女人的头吧,虽然我是被你强迫,可是现在我一想起这些,心里却是分外的难受。

 不要来找我,不要想着要来提亲什么的,就当我没出现过吧。就算你来找我了,我也不会委屈自己,做你的老二或者老三甚至是老四。

 所以我走了,再说,我也不会委屈自己。”

 赵志看完,猛一拍桌子:“靠,这离别信写的如此牛B轰轰,你不让老子去,老子偏要去!不当老而老三老四,行啊!当老五老六就好了!你丫的心理肯定平衡的多了!”气冲冲的骂完,赵志朝上一躺,蒙头大睡!

 赵志也算没心没肺了,这一觉直睡到了偏斜,而刀三不知什么时候也早来到屋子里端坐着了。

 赵志与刀三打了个招呼,找来冷水洗了把脸:“三哥什么时候来的?吃了没?”

 刀三摇头道:“要吃快吃吧,人已经在州了。”

 赵志听了笑嘻嘻的道:“这么快?三哥你们办事效率还真是高啊。…”

 刀三摇头道:“那是公子的飞鸽,不管我的事,如今的我,是跟你一起的。”

 赵志猛点头:“走。咱们吃饭,饭毕连夜去州。”

 州,赵志之所以会选择这里。主要是这里不但距离广州近,而且这里在唐朝也算是人口混杂的一大物集散地了,而去那里淘宝,一直是赵志一个愿望,还可以躲避蒲元庸地眼线,这样多好?

 “天王盖地虎!”赵志敲门大叫道。

 “宝塔镇河妖!”里面一豪的声音有些犹豫的答道。

 “第一道对了,”赵志点点头:“那么,地镇高冈,一派溪山千古秀!”

 “门,门朝大海。什么水什么…”门被打开,大个子正捧着一张纸念道,一脸尴尬。

 “靠你!,是门朝大海,三阖河水万年啊!字都不认识还来接头?”赵志一脚踹过去:“再问个,答不出来你们就罚写一千遍!有没有清恶毒”盲眼复明地清毒复明膏葯?”

 “我来我来!”一青年男子急忙接道:“有是有,价钱太贵,要三两黄金,三两白银。”

 赵志大喜,笑道:“总算有了些地下工作者的感觉。那么五两黄金五年白银的卖不卖?”

 “你傻啊!还价都不会!”刀三闷闷的声音道。

 与赵志会面的一共有俩人:李一和大个子。

 大个子是赵志飞鸽传书叫李帧帮忙叫来的,李一则是李亨派来的人选。

 李一再见赵志自然有些尴尬,可是赵志却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被刺杀一事,直接了当的摊开来道:“找你们俩来。::是商量大事的,以前的废话就不说了。大个子。你回去召集一些人手,去长安个店面,开始卖我给你地味。售价暂时就定在五百两一瓶。

 而你,李一,你回去之后,尽量配合大个子,帮忙购置个店铺,要求不要多大,但是一定要偏僻。神秘。越难找越好,但是店铺规格一定要高雅。懂了么?就跟尼姑庵似的。”

 大个子摇头道:“可是我不会开店啊。我可不会对别人拍马的。”

 赵志鄙视道:“怎么不会开?我要的就是不拍马的人,人家来买,你就吊一句,五百两银子,爱买不买,每五只卖一瓶。”

 “有这么做生意的么?”大个子还要反驳,被赵志猛瞪眼瞪回去了。

 李一此刻才有了嘴的机会:“味这东西倒是有人说过要买,可是这个价格会不会高了点?”

 赵志接过话头:“这就是我找你三哥的原因了,你们要想办法让这个味称谓皇上每餐必备的食料,然后个御用的名号装上,这样一来,别说五百两了,就是一千两也怕是能有人来买吧。这个世界上什么都缺,就是不缺冤大头。”

 李一听了赵志地话,眨了眨眼睛,没再说话。

 赵志拍了拍大个子的肩膀:“发财不发财就看你们了啊!这东西也就是这几个月能卖卖,越往后那就是越不值钱的,你们可要抓紧了。”

 大个子赶忙点头:“回去后我利马就去办。”

 李一也点了点头:“难怪三哥对赵…公子如此敬重,果然是神通广大…”

 赵志意味深长的道:“小王爷,凡事呢,不能着急,哪怕是上天注定了地天机,也能做法更改,更何况是这个万事皆变的大千世界。要有耐心啊,小伙子!”

 李一看着赵志地眼神,心里忽然砰砰砰的跳的厉害,待要追问时,赵志已经站起身来:“二位还是好好休息吧,明一早最好就回,东西呢,想必现在已经在送去长安的路上了。”

 大个子忽然站起身来,冲赵志道:“妹夫,等等先。”

 赵志回头道:“怎么了?”

 大个子从怀里取出一小包道:“这个是我娘叫我带给你的,说你看的跟宝贝似的,也不知道有没有用。”

 赵志好奇的捏了捏,笑嘻嘻的道:“什么好东西?传家宝?陈年嫁妆?”

 为了减少暴地危险,赵志没跟大个子寒暄,迅速地离开了接头地点。

 回了州的客栈,赵志打开那包裹,小心翼翼地打开,一些土黄的一粒粒的种子出现在赵志眼前。

 “稻谷?”赵志楞了楞,仔细看去:“靠,这么长的稻粒,不是杂稻吧!”

 原来,赵志当初带来的一个稻穗放在菜芽家里养之时被菜芽家的被啄光了,可是后来菜芽的娘在外出干农活的时候,却意外的在于家庄外面的池塘里发现了两株一模一样的水稻苗,于大娘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,就把他圈了起来,小心照料一直到穗成,刚好大个子要来见赵志,就一起顺便带回来了。

 其实那两株稻谷也是赵志当初留下的,赵志最初是在池塘边取了稀泥养着的。后来移植的时候漏了,而那两颗种子也顽强的成活了起来,还结出了稻穗。

 (原本来说,杂稻种子二代培育成功率是很低的,而且成的稻苗还多半是不育株,矮小株,可是凡事就有个几率,而这两颗变态的种子,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碰上了穿越这种变态的事情,结果导致了变态的变化,那就是传说中的基因突变!)

 不过说是大学毕业,其实真正水平只有高中的赵志可完全不懂这些,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人品有多么爆发,他只是暗暗的感觉自己运气不错,他小心的把种子进怀里,如果这些种子能代代相传下去的话,那就不是如自己之前的那些技术改良一样的量变了,那就是传说种的质变!而如果真能到达杂水稻的强大状态,那按照唐朝的人口,一个海南岛,就足够能养活整个唐朝!

 赵志YY了一会,躺在迷糊糊的就听见了叫,这才用手按着口,踏实而期待的睡了过去。大个子他们一早就去了,所以赵志这次外出的行程也基本完成了,今天余下的任务就是逛街了,看以前的YY小说就知道,这里可是有传说种的“昆仑奴”的,买几个过过瘾也不错的啊。

 州的集市算是繁华了,某些程度上,甚至比广州乃至长安的集市还要繁华,而在这里,赵志甚至还能看见不时的有胡人穿过,不过赵志几句哈喽哈挖有说出来,那些人都没鸟赵志。

 赵志郁闷之余换了个想法,咱如今可是世界上嘴牛掰的国家,人家该学咱们的话,往后咱们的话就改是世界第一语言,凭什么我要学那鸟语?”

 赵志越想越觉的自己正确,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来:“为了子孙后代,咱要把大唐的语言带道全世界各地去!到时候全世界都要唱,好多外国人,开始说中国话,我们说的话,让世界都认真听话…以后全世界最没前途的职业那就是翻译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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