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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
 由于花飞雪及傅遥已复原得差不多,故花飞雪便邀傅遥他们前往万花山庄作客。

 来到了庄严气派的万花山庄之后,傅遥便将自己的身份向花飞雪坦白,并以傅缘之子的身份拜会了父亲的挚友花凌宵。

 但为了不曝傅晶蝶的身份,只好佯称傅晶蝶是他的义弟。

 花凌宵见到了挚友兼救命恩人之子,快之情自是不在话下。尤其是在见到了温文儒雅,倜傥俊秀的傅遥之后,更是恨不得再多生个女儿出来,许配给傅遥。

 众人寒暄过后,好客的花飞雪便将傅遥及傅晶蝶安排在东边的厢房中。在安顿好了之后,花凌宵便马上吩咐下人备妥酒席,要替傅遥及傅晶蝶举办一场盛大的洗尘宴。

 洗尘宴上,笑容面的花凌富首先开口:“傅贤侄,许久未见,不知令尊近况如何?”

 “托世伯洪福,家父身体安康,近年来多以养花垂钓为乐,生活颇怡然自得。同时家父亦亲托小侄向世伯问好。”

 “呵呵…好说好说。江南路遥,傅贤侄难得前来,不妨多住几。对了,近城郊的万佛寺将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庙会,就由飞雪陪两位贤侄一同前去游览一番吧!”

 “那傅遥就先谢过世伯的招待,在贵府叼扰几天了。”

 “哪儿的话,傅贤侄客气了,咱们是自家人,你们不必拘礼,大可把万花山庄当成自己家里一样,反正咱们迟早都是一家人了。”

 由于花凌宵语中“迟早都是一家人”颇有弦外之音。此言一出,傅晶蝶出一个生硬的笑容,右手却笨拙地打翻了桌上的茶杯。

 花飞雪见状马上遣下人前来清理,并体贴地问道:“傅贤弟怎么了?没被热茶烫伤吧?”

 暗晶蝶故作无事地端起热汤就喝,一见花飞雪那俊俏的脸庞,竟如此地靠近她,吓得她被热汤给呛着了。

 “咳…咳…咳…”花凌宵担忧地问道:“二贤侄是怎么啦?是不是初到京城,有些水土不服?”

 暗遥连忙答道:“请世伯放心,小晶他只是旅途劳累,身子略有不适,只要早些休息便不碍事了。”

 “既然这样,那么二贤侄用膳后不妨先入内休息,身子要紧。”

 暗晶蝶见傅遥为她解了围,连忙说道:“那么小侄就先告退了。”

 接着傅晶蝶马上二话不说,脸红心跳地匆忙离席。

 一想及方才花飞雪那俊美的面容,竟如此地贴近她,让从未与异如此亲近的傅晶蝶手足无措了起来,只能捧着异常发红的脸蛋落荒而逃。

 ***

 这高照,春风拂面的翠绿林荫深处。京城附近香火最盛的万佛寺,正举行着一年一度的庙会。

 绿林密立两旁的苍翠大道上,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,密密麻麻的像是成群结队的蚂蚁似的,朝着万佛寺的方向鱼贯前进。

 花飞雪和傅遥、傅晶蝶三人,当然是人当中特别令人瞩目的组合。

 手执摺扇,风倜傥的花飞雪,一身雪衣,步伐昂扬地与一身蓝色丝绸长衫,文质彬彬的玉面书生傅遥,漫步于苍郁的林荫道上。同行的当然还有气质清新,纤柔俊俏的傅晶蝶。

 虽然她跟两位出类拔萃的兄长们站在一起,显然还要矮上那么一截。不过由于外表俊美,倒也赢得了不少姑娘的青睐目光。

 就这样,风俊逸、意气风发的花飞雪和儒雅内敛的傅遥,一路风风光光,受沿途姑娘佳人的垂青而漫步至万佛寺之余,两人自也览了美丽的苍林翠柏之美景。

 只有可怜的傅晶蝶,除了偶尔可以和花飞雪以及傅遥说说笑笑,聊可解闷之外,这一路上,至少有“半路”的心情是很差的。

 此乃起因于半路上突然有位穷追不舍,不断对她大抛媚眼的“千金小姐”呃…不好意思,是笔误,正确的应指“千斤小姐”令她不堪其扰。

 一直到那位热情可爱的胖妞,最后因受不了傅晶蝶这个“不解风情的书呆子”也只好忍痛放弃,不再“明示”好感了。

 被同是身为女儿身的热情姑娘所追求,傅晶蝶简直尴尬得无以复加,窘态百出。

 而俊美的傅晶蝶被陌生的姑娘所倒追示好的情形,自然落入了同行的傅遥以及花飞雪的眼中。

 风俊逸的花飞雪,看到傅晶蝶对于女人的示好,竟然“害怕排斥”到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步,心觉有异,忍不住偷偷地问傅遥道:

 “怎么小晶好像特别害怕女人?难道他从小都不曾见过女孩子,不曾跟女孩子相处过吗?”

 “呃…这…”暗遥显然对于这个问题,有几分头痛。

 不过一见到花飞雪那份关爱异常的神情,傅遥便出了个神秘的笑容,将计就计地说道:

 “唉…这都怪她小时候贪玩,不小心抓伤了隔壁女孩儿的头发,惹怒了人家,就这样硬是被个高出她半个头的女娃儿给修理了一顿,从此以后,她就再也不敢跟女孩儿靠近了。”亏他说得脸不红气不的,把莫须有的过去如数家珍地招了出来。

 “原来是这么一回事。”花飞雪担忧的俊脸,浮现了几丝怜悯与不忍的神情。

 “小晶怎么看见姑娘家竟如此害怕,难道以后终身要不娶吗?”

 “唉…”傅遥神情悲壮的好像家里的母全孵不出蛋来似的。“我也正在担心这个问题啊!况且我义弟自小际遇堪怜,从小与家人失散,好不容易被我爹收为义子,总算可以过着平稳的日子,不再四处。但是只要一接近女人,她就会感到莫名的惧怕。久闻花兄红粉知己天下,对于舍弟的旧疾,不知能否助上一臂之力?”

 “当然,在下或许可略尽薄力,助其早恢复男儿本。”傅遥一见到花飞雪那副豪气干云,义薄云天的气魄,早就放了一百个心。

 并且暗自窃喜着,只要你肯救她就好,反正能不能医好她的“惧女症”都没有关系,能够顺便将她的心给偷走最好。否则只是常常和她亲近也无妨,反正只要让他们早相亲相爱,他的任务就算圆达成了。

 此时,傅晶蝶好不容易找了个借口,想要去找个茅厕方便一下。但这一去,却更加的脸色苍白,原来方才她才离开花飞雪不过数丈远,就又遇上了另一个更难的姑娘。

 “公子,请问,万佛寺怎么走?”故作婀娜的女子,一双凤眼已眨得快掉了下来。

 那副猛送秋波,举止轻佻的模样,拿方才所受的“轻微”惊吓一此,简直就被比到南海去了。天啊!她这是招谁惹谁来着?

 暗晶蝶不耐地说道:“就循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。”

 “哎呀!可是人家是头次出门的大家闺秀,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,难免有些害怕,可否请公子护送奴家一程?”

 看着她猛摆扭臂的德,傅晶蝶不开始替她担心起来,扭得这么用力难道不怕将给扭断吗?

 只是一见那位长得姿平庸,举止矫造作的千金小姐,非但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规范,还一见着傅晶蝶,就上前主动拦截问话,心中不免烦燥起来。

 “对不起,在下有要事在身,先走一步了,告辞!”

 好不容易终于借机摆那个“娇娇女”硬撑着回来,却突然见到花飞雪那副“悲天悯人”的神情,以及傅遥那副幸灾乐祸的模样。没办法,谁叫傅晶蝶自小就是傅遥的小苞班,而且刁钻的脾气愈来愈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,比之当年的傅遥有过之而无不及,傅遥看着她在家顽皮惯了,偶尔在外面受点教训也是好的。

 “咱…咱们何时到达万佛寺啊?”看傅晶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,其实她应该是想问,什么时候才要离开才对吧?

 “就快到了。”花飞雪怜悯地说道。

 “好,那么…咱们就快走吧!”开玩笑,傅晶的自尊可是强得很呢!说好要来万佛寺,无论如何也不能失约。更何况眼前还有这么个一年一度的盛大庙会可以凑热闹,这对平足“不能”出户的傅晶蝶,可是个天大的惑。

 还好,这一路上为爱痴狂的姑娘并不是真的那么多。大部分仍是保守害羞的,像幸运的花飞雪和傅遥,就没有被人騒扰之虞。

 许多仰慕他们的女子,只是偶尔传来一下动人的秋波,或着是一见便害羞地低下头去,那模样实在清纯可人多了。

 而且一近万佛寺,寺中远远传来比丘的诵经之声,场面十分地庄严肃穆。

 万佛寺附近的庙会果然非常热闹,各式各样新奇有趣的玩意儿,跟沿街兜售的各类小吃,都令傅晶蝶开心不已。

 看来方才的折磨还是有代价的。

 正当傅晶蝶看上了一家摊贩的巧玉饰之时,一个乞丐模样,浑身脏兮兮的小孩,突然间跑了过来,而且“不小心”撞了傅晶蝶一下。正着于眼前五花八门的美丽饰品的傅晶蝶也不以为意,仍然专注地观察着她的目标。

 但花飞雪却在小孩跑开之前,飞快地拉住了孩童的小手。他笑嘻嘻地对着小孩说道:“你手上拿了样别人的东西,记得要物归原主。”

 暗晶蝶闻言好奇地探头一望,这才汪意到了自己原本挂在身上的钱包,不知何时竟已落入了那小乞儿的手中。

 她先是吃惊地低一声:“啊…”但眼光一落到这个瘦骨如柴,浑身脏污的小乞儿,眼中所出的恐惧以及绝望。那一瞬间,傅晶蝶所受到的震惊,难以言喻,不由得想到:这么小的孩子就已开始在街上行乞,甚至为了得到一餐的温,不得不出手行窃吗?

 暗晶蝶只看了一眼那个瘦小受惊的小乞儿,然后笑着对花飞雪说道:“喔!我正嫌这袋中的银子太重,累得我走路都快走不稳了。干脆送人也好。”

 接着转头对着那名小乞儿说:“这袋钱我送给你了,你拿回家留着慢慢用吧!以后不必在街上行乞了。”

 只见那小乞儿面感激涕零地点头道谢地走了,傅晶蝶出了足的微笑,好像是做了件应该做的好事似的。接着她快地挑了一个玉饰,正要付钱的时候,才突然想起,钱包早已送人去了。

 暗晶蝶愣了一下,回头想找傅遥来付帐,却发现傅遥不知何时早玩得不见踪影了。

 而一直站在傅晶蝶身旁的花飞雪,则不待傅晶蝶开口,便马上掏出了一锭银两放在小贩的摊上。傅晶蝶见状感激地投以一个甜美的微笑,俊俏的花飞雪也还以一个人的笑容。

 他们之间的默契,似乎愈来愈佳了。

 暗晶蝶在接过了花飞雪所替她付帐买来的玉簪之后,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感动,觉得只要有花飞雪在她的身边,她就会感到很安心。

 两人温暖的眼神相互会,似乎有某种异样的情绪波动。直到花飞雪注意到了傅晶蝶手中的玉簪时,他才诧异地问道:“你…你怎么会突然想买玉簪呢?你不是…”

 其实他是以为像小晶这样严重的“惧女症”不可能会想买玉簪这种东西来送姑娘吧?他不是每次看到热情的姑娘,就像见鬼了似的?

 暗晶蝶闻言一惊,突然意识到自己此刻正女扮男装以掩饰身份,怎么会一时糊涂,见了漂亮的玉簪就给失了神,忘了自己的“男儿身”?

 糟了,花飞雪该不会是怀疑起她的身份了吧?

 “呃…其实是这样的,我见这玉簪子漂亮,于是就突然想要买来…送给义母。”

 “哦?”花飞雪微皱俊眉,点了点头。心中暗道:看来,他还是无法克服对女人的恐惧。唉…看来我若是不能帮他克服这个恐惧,就枉为如此慷慨的君子之友。花飞雪此刻已渐沉缅在自己“悲天悯人”的悲壮情怀之中了。

 “咦?哪儿卖的糖炒栗子,好像很好吃的样子。”

 贪玩好动的傅晶蝶一见到各种玩意儿和小吃,就好奇地每样都想尝试看看。这下她又看中了一个犷大汉正在翻炒的栗子,阵阵的香味飘了出来,引人垂涎。

 “嗯!这味道真香,不如我去买些回来尝尝吧!”

 体贴的花飞雪自然晓得小晶己身无分文,既然他想吃糖炒栗子,也只有花飞雪自掏包才能足他的口腹之喽!

 “谢谢你,飞雪大哥,你人真好!”傅晶蝶还故作一副海派的模样,用力地拍了拍飞雪厚实的肩膀。

 正当花飞雪递上了银子,自小贩的手中取回一包热腾腾的糖炒栗子时,突然发觉小贩在栗子旁夹了一张纸条给他。

 花飞雪不动声地暗中取出纸条一看,上面写着…

 九环山寨与环龙镇上的抢劫和失踪人口事件有关,目前已有庄内密探取得九环山之地形图。

 万花山庄惊人的势力果然无所不在,其分布各地各行各业的眼线,足以令其主事者,随时都可以得知最新的江湖概况及重要消息。

 花飞雪再度悠闲地回到了小晶身边。

 暗晶蝶一见垂涎已久的糖炒栗子终于到手,马上送给花飞雪一个甜美动人的笑容,然后一伸手就抓起了两颗硕大的栗子。

 “哎呀!好烫喔!”

 花飞雪见小晶不慎被热腾腾的栗子给烫到了,马上抓起她的白皙玉手,将烫伤的手指往耳垂摸去,温柔地问道:“这样好些了吗?”

 暗晶蝶一抬头,无辜圆亮的大眼,马上望进了花飞雪那深邃的黑眸之中,那一瞬间,似乎有种奇异的电在她的手中蔓延开来。

 见小晶恍若失神的模样,花飞雪笑道:“小时候我不小心烫伤了手,我娘就是这么教我的。以后你若是不慎烫伤了,也可以把手放在耳朵旁。对了,咱们已经逛了大半天了,不如现在去和遥兄会合,然后再一起回万花山庄如何?”

 看见花飞雪那俊美人的笑容,傅晶蝶似乎着了魔般地点了点头。等到回过神来,傅晶蝶突然意识到自己方才不知怎的,好像是着了花飞雪的魔似的,对于他的话语竟然没有反抗的能力。

 她难道是病了吗?不然为什么一看见花飞雪,口就敲得像是快跳出来似的?

 暗晶蝶不放心地摸了摸红得发热的粉颊,喃喃自语道:“糟了,看来自己病得不轻呢!”

 ***

 花飞雪一回到万花山庄,马上就招来左右手沈龙和白风至书房议事。

 “关于之前环龙镇上的人口失踪一事,可有什么进展?”

 白风回答道:“目前已知该案和九环山寨有关,由于失踪的都是些年轻的良家妇女,据属下推测,九环山贼可能是将掳来的良家妇女给卖到私娼户去,以从中营利并控制这些被卖入青楼的妇人。而且近来也有几件抢劫的案子可能与九环山寨有关。”

 “目前可有掌握什么证据?”

 “属下已经追查到城中有一家青楼…丽院,与九环山寨勾结,其中有许多卖笑的女子,皆是被强抢来卖入该青楼。另外,杭州的香花间也有嫌疑。由于他们私下贩卖人口的青楼向来控制得很严格,严走漏任何风声,但仍被咱们的密探查出了个中端倪。”

 沈龙又道;“既然已经抓到了那群恶贼危非作歹的伎俩,不知少主是否要攻其不备?”

 “看来这群恶贼行恶的关键在于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九环山寨,这群恶人若非有势力强大的九环山贼撑,又怎么能如此猖狂?擒贼先擒王,对于九环山贼的爪牙就先不动声,等到一举攻下了九环山寨,那些人的恶行想掩饰也掩饰不了了。”

 沈龙闻言点头说道:“少主顾虑得是,现今散布城中的那帮恶人就是与九环山贼勾结,恶事做尽,令环龙镇内外的百姓个个敢怒不敢言。而且现下他们的魔爪已逐渐伸向了京城,若想要一举除尽,务必要先从九环山寨下手。”

 向来沉着稳定、思虑周密的白风又道:“不过九环山地形险要,易守难攻,再加上山贼个个剽悍凶残,就连官府都束手无策,咱们万花山庄虽然也是势力庞大,但若是要直攻上九环山,损失只怕不小。如果能和神剑山庄联手,那就更加的万无一失了。”

 由于当今武林有三大世家,分别是万花山庄、凤羽山庄和神剑山庄,皆为南武林中数一数二的望族。只是凤羽山庄的主事者向来神秘,因此白风才会提议和神剑山庄合作。

 “可惜神剑山庄与九环山相距甚遥,只怕远水救不了近火。况且九环山寨的强大势力的确不容小觑,要力敌未免太过不智。如能智取,那是最省时费力的了。”

 “对了,之前属下才由密探手中得来九环山寨的地形图,有此图相助,要智取也就容易得多了。”

 “那好,快将地形图呈上来。”

 沈龙将密探所画的地形图交给了花飞雪。

 白风沉半晌说道:“看来那九环山寨的部署果真是固若金汤,也难怪历经多年,始终未曾有人能大破山寨。”

 花飞雪有成竹地说道:“百密必有一疏,再坚固的防备,总会有漏可抓,只要找出这固若金汤的山寨死角,就可以一举击溃。”接着花飞雪指着山寨北角那片平坦辽阔的土地说道:“就是这儿,山寨的北角是一片平坦的平原,只有这条路可以长驱直入,直接攻入山寨。”

 沈龙不解地问道:“但山寨北方那条平坦的大道,很明显的是最容易威胁山寨安全之地,同时应该也是重兵埋伏守卫最多的地方,少主怎么会选那条路呢?”

 “正因为山寨也预料这是外敌最不会选择的进攻之处,所以我才要出其不意地由此处直捣黄龙,直接攻入山寨。”

 白风也道:“但若是由那儿进攻,明着对敌,只怕兄弟们的损伤也不小。”

 “要一举歼灭九环山寨当然宜智取,不宜力敌。所以进攻当天我要你们带领部分家将由东方进攻,而我则由西方与你们前后夹包。先让敌人误以为咱们是采前后包抄的计谋,山寨大举防备东西两方之际,再派遣大部分的军队由北方平原直捣黄龙,便可一举剿灭山寨。”

 “少主此计妙矣!只是那北方的大军队从何而来?又该由谁带领呢?”

 “由京城太守派兵前往,今商议完围剿计谋之后,我会马上亲发密团给京城太守,相信他收到密围会乐意相助。”

 沈龙腹疑问地说:“可是这剿灭山寨的天大功劳,为什么非得让旁人捡个现成的便宜不可?照我看来,由属下和白风各率东西两翼前后夹包,再由少主亲率家将,出其不意地大破山寨岂不更好?”

 白风闻言顿时领悟道:“属下此刻已明白少主的意思了。因为不能让敌人看穿咱们由北方直捣黄龙的计谋,所以少主才要咱们主仆三人亲率东西两翼家将前往夹攻,方不令人起疑后有伏兵。而咱们牵制住大匹的山贼,再由京城太守亲率大军剿灭山寨,更是天衣无。再者,这种咱们种瓜,由他来收成的好事,京城太守岂有不答应之理?少主深思虑,果是绝妙好计!”

 “听白风这么一说,我也明白了,少主果然英明神武,智勇双全,属下佩服。”

 花飞雪闻言不潇洒一笑,说道:“听沈龙一开口恭维,我就知道他又在讨酒喝了,既然灭贼大计已经完成,我马上亲写密团送京城太守。趁着今晚豪兴正浓,咱们的确应该开坛陈年好酒来庆祝一番。”

 沈龙闻言马上眉开眼笑地说道:“少主此语真是深得我心,那咱们事不宜迟,快将正事办妥吧!”

 白风闻言也只能笑着摇头,毕竟他那情同手足的伙伴,心思实在直得令人一摸就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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